非法電魚,該抓!
2021-03-29 15:31:22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劉建軍 | 作者:鄭濤 林宇暄
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鄭濤 林宇暄)自郴州市公安局在全市開展“雷霆2021”專項行動以來,郴州市公安局蘇仙分局坳上派出所認真貫徹分局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始終堅持將打擊各類犯罪活動作為重點來抓,加強了對轄區(qū)內及周邊的巡邏時間和密度。
近日,坳上派出所快速偵辦1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并抓獲犯罪嫌疑人4人。
3月18日21時許,坳上派出所民警在轄區(qū)巡邏時發(fā)現,水塘村的河邊有燈光在閃爍,疑似有人在用電捕魚。民警立即上前盤查,并迅速將正在用電捕魚的四人控制,現場繳獲電捕魚裝置1套和野生河魚5.21公斤。
經民警調查,犯罪嫌疑人曾某、曾某某、李某、肖某軍四人使用電魚機在水塘村公平組與下鋪組交界處的河邊進行捕魚。當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進入了十年禁漁期,即禁止一切非法捕撈水產品,四名犯罪嫌疑人對其在禁漁期和禁漁區(qū)范圍內利用電魚機非法捕撈水產品的事實供認不諱,該行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責編:劉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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